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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05-16浏览次数:110

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,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、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、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。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4个学院、教学部,学科覆盖哲、经、法、教、文、史、理、工、管、艺等十大门类,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,化学、材料科学、工程学、数学、计算机科学、环境/生态学科等6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%,8个学科进入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。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,3个国家重点学科,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,13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;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,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,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。
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)、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2457)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,结合我校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,湘潭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,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、实施等事宜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。

二、招聘原则

(一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;

(二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
(三)坚持工作需要、人岗相适,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(三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
(四)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;

(五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:

(一)现役军人;

(二)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(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);

(三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
(四)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、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(五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务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;

()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
(七)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;

(八)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、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;

(九)法律、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四、招聘岗位、计划及要求

此次招聘岗位38,招聘计划237名,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(详见附件1)

五、招聘程序

(一)发布信息

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http://rst.hunan.gov.cn/)、湘潭大学招聘系统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
(二)报名

1.报名时间

2025521日至20251231(休息日不接现场报名),随到随招,招满即止。

2.报名方式

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

(1)网上报名:请应聘人员登录湘潭大学招聘系统报名,按岗位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,并按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。

(2)现场报名地点: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411(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)。

3.报名材料

(1)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,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;

(2)本人有效身份证(正反面)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(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)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,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(需盖学校公章);

(3)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JPG格式电子版;

(4)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的,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(加盖党组织公章,落款日期为2025430日以后);

(5)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,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(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)。

4.相关要求

应聘人员的学历(学位)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(学位),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。以上学历学位证书(学历认证)必须于20251231日前取得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,则取消应聘资格。

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。

(三)资格审查

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
资格审查具体事宜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网站公布。

(四)考试

1.开考比例

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,不设置开考比例。

2.考试方式

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。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(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,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%,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%,总分100,四舍五入)

试讲: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。试讲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、教学态度、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,总分100分。

学术评议: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。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,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学术成果进行评议,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、发展潜力等方面,总分100分。

3.合格分数线

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,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。

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,考试具体事宜、直接考核结果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布

(五)体检与考察

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,四舍五入,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)排名先后,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。

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、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
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,不予递补

六、公示

根据综合成绩、体检和考察结果,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

七、聘用及待遇

经公示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,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。

咨询电话:0731-58292074(人事处)

举报电话:0731-58292133(省纪委省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、校纪委)

湘潭大学

2025516


附件1:湘潭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、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.xlsx
附件2: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.docx
附件3: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.ra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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